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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0日东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东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查了徐仲军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决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全面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经济犯罪,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诉讼监督,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徐仲军检察长所作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公正为目标,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实施“创业立检、创新强检、素质促检、基础固检、科技兴检”五项工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奋力追赶,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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