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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
作者:东阳日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7-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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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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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洁 通讯员蒋宣国)为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遏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通知》,着力在全市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通知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公务车辆管理一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纠正违规驾驶公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包括聘用人员)应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得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法停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其中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或者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市纪委、监察局还将视情节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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