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日报电子版
关于我们 | 会员登陆 | 本站服务项目 | 收藏本站 | 留 言 薄
联系方式:QQ:239100000 电话:(0579)-86611000 13777520000 EMAIL:dyrb@dyrb.com.cn
 |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留言板 | 图片中心 | 07旧版入口 | 
国内统一刊号:CN33-0104
站内文章搜索 高级搜索
栏目导航  
栏目更新推荐  
·代人炒股亏了七百多万元
·排污洗塘
·守法营运才能赢得顾客
·吴云明成为水稻机插“状元”
·抓了个“小偷” 居然是受害人
·请管一管公路边的摊点
·9月2日民生在线Q吧
·这堂课你教合格了吗
点击TOP(10)  
·一女子昨跳入东阳江
·东阳市慈善总会接收四川地震捐款情
·学习游泳技巧
·南溪村民采到的是“鸡血石”吗?
·吃龙虾过敏 全身起疙瘩
·逾期还款可能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我市有商户损失惨重
·甬金高速公路发生连环交通事故
·“乘客”的腿上绑着一把砍刀
·“火舞祥云”已在我市上市销售
图片文章  

排污洗塘

请管一管公路边的摊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帮

改造南大门广场草坪
 
您现在的位置: 电子版 >> 新闻中心 >> 民生在线 >> 文章正文
代人炒股亏了七百多万元
作者:东阳日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9-2 【字体: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代人炒股亏了七百多万元〗的最新评论:

    业内人士提醒:股市有风险,入市资金应控制在个人可承受范围内

        本报讯(记者黄祥 通讯员厉园园)近日,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要求被告蒋某归还750万元欠款。办案人员发现被告蒋某涉及的案件还有两起。从三起案件看,蒋某的案件都与代人炒股有关。
        第一起案件是今年1月上旬,被告蒋某与原告联系,要求原告提供资金15万元,由其进行股票买卖操作,保证在半年时间内分给原告利润3.6万元,其他股票买卖的佣金、税金由被告承担。到期后被告无条件返还原告本金15万元并支付约定收益3.6万元,其余收益归被告所有,作为被告的报酬;如果到期没有达到约定的收益或给原告造成损失,由被告赔偿。原告对股票买卖一窍不通,完全听信了被告的鼓吹,特意去证券公司和银行办理了证券交易户口。双方在1月17日正式签订了《委托资产管理合同》,原告将15万元资金正式注入炒股账号,委托被告全权进行股票操作。到了7月16日,被告购买的股票不但没有赢利,反而出现很大亏损,股票市值只剩56000多元。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补足本金15万元,并支付约定收益3.6万元。
        第二起案件是去年12月下旬,原被告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一份,约定由原告将现金45万元存入共管账户由被告进行管理,操作账户的投资范围在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证券(不包括权证),委托管理的期限为2007年12月26日到2008年5月26日,并约定被告也将人民币10万元存入共管账户作为保证金,在委托管理期间,当共管账户总资产低于50万元时,被告必须补足,如发生亏损,亏损部分由被告承担。合同期限截止日,原告去营业部对账时发现,账户资金早已少于50万元,仅剩36万多元。原告认为,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原告账户亏损的8万多元应由被告承担。
        然而,这15万、55万都是小数目,真正让人吃惊的是最近这起案件,委托人委托蒋某炒股的资金实际金额高达3000万元,750万元巨款是后来亏损的部分,委托人干脆让蒋某立了欠条。据了解,蒋某与这些委托人的委托协议都开始于去年年底或今年年初,委托操作期限为半年,而这半年中,股市行情一路下跌,大多股民都出现了亏损。这半年多下跌行情也导致类似的案件增多。
        对此,浙商证券东阳营业部的陈兆洪表示,前两年股市行情较好,出现了一些所谓的“股神”,有的市民因为自己没经验,就想到委托“股神”帮助炒股。然而,个人炒股和委托炒股面临的大盘风险是一样的,随着股市一路狂跌,“股神”也有失手的时候。特别要提醒市民的是,股市有风险,入市资金应控制在个人可承受范围内。

    点击申请点击申请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东阳日报简介| 广告咨询| 联系方式| 万年历查询| 精品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