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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提醒:市民应小心应对
本报讯(记者王洁)昨日,家住江北街道猴塘社区东丰小区的金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她遇到一名外地男子上门募捐,不知该不该相信。
金女士说,昨日上午9时许,一名自称从安徽来的中年男子找到她来募捐。该男子还拿出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政府的批条,以及自己是当地某村主任的聘任书等,“证明”身份后,男子说,今年初枞阳等地遭受雪灾,很多学校房屋倒塌,他们出来就是募筹资金修建学校的。
听了陌生男子的话,金女士将信将疑。那男子见金女士不大相信,又拿出一些发票,说他已经从附近小区筹到款,有200元的,有300元的。正说着,金女士家来了不少邻居,大家对此事都持怀疑态度。见此,该男子赶紧收拾东西匆忙离开了。
记者从市民政局社救科了解到,类似的个人上门募捐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这种做法无法对募捐人手中的款项进行监督。哪怕筹款人持有村民委员会等证明,也是无效的。
民政局社救科工作人员说,像金女士所说,男子手中的批条盖章是当地县政府的,那就更不可能了,因为如果当地县政府有这样的筹款需要,肯定会给市政府发函件,而如今根本没有这样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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