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否,直接关系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和协调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市农业局作为职能监管部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及时组织全市种养大户,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制培训,邀请省农业厅专家对法律条款进行详细讲解,先后翻印赠阅法律文本7000余册。制定局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巡查和专项整治。目前全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基地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出率大幅度下降。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现象得到根本性解决,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产者法律意识、科技素质、管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层面对农产品质量、生产标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包装和标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与以往相比,对生产者要求更高了,责任更重了。目前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部分生产者的质量意识、技术素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要求,与法律条款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甚至有的生产者对最基本的生产记录的记载也无法胜任,迫切需要通过教育与培训来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农业投入品市场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规范。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的效果。我市目前有城乡农资经营网点200多家,规模小、网点多,这不仅给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而且形成无序竞争,造成服务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受经营者自律意识与利益观念影响,进货渠道杂,质量把关不严,难免有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农药产品流入市场,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潜在的危险。近几年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中,相当部分就是擅自修改农药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的案件。
三是监管手段存在缺失,检测体系建设亟需加强。确定一个农产品内在质量是否合格、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检测,这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将来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目前我市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检测能力还相当薄弱,除畜产品检测外,其他检测项目基本上以农残速测为主,远不能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完善检测体系建设。
四是“小而散”生产方式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难度。当前我市农业生产“小而散”现象仍十分普遍,土地流转依旧困难,规模经营发展不快。而土地流转经营中又有相当一部分生产者为外来短期租种经营。“小而散”的家庭式经营不仅与现代化农业发展不相适应,给农产品质量监管也增添了难度。作为监管部门,目前监管范围还只能限于生产企业、规模化种养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以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一家一户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很大程度上只有靠生产者自律约束。
三、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措施
要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一靠政策、二抓服务、三抓监管。一靠政策,是指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的促进和引导。二抓服务自然是要通过开展农民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高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掌握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技术、技能。三抓监管也就是通过执法手段解决种养环节中存在影响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如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等。
一、充分发挥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的促进、引导作用
我市是一个农产品生产多样化的县市,产品丰富且有一定的特色优势。早在2002年,我市从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东阳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带状(块状)规划布局为农产品产地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条件。同时正在开展的农业面源污染普查也可为农产品产地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下一步应充分利用规划和普查资料,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科学评估,并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环境状况合理划定农产品生产的适宜区域,不宜区域。
在明确产业规划的基础上,政府应抓紧制定出台加快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产业政策。从而,推进农业标准化,进而推动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二、寓监管于服务,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及生产服务
目前覆盖我市主要特色优势农产品的标准化体系(生产操作规程)已基本形成,面向基层的责任农技推广制度也已实施。在客观条件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造了条件。下一步农业技术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生产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明确建立生产记录的范围,凡“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基地必须建立统一格式的生产记录,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进出库凭证登记和使用记录,农产品生产、收获、出栏、销售记录。针对目前农业生产主体在素质等方面的差异,应充分发挥基层责任农技推广体系人员的服务作用,采取联基地、联大户等形式,为生产主体提供标准化生产服务,帮助和督促业主使用农业局或畜牧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生产记录,逐步做到格式统一、记录规范、内容完整,提高生产记录的质量。
三、寓服务于监管,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一要加快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针对目前我市农资经营网络的实际情况,建议相关部门以连锁、配送方式对全市所有经营网点开展一次整合重组,淘汰部分网点。要进一步加强农资网点从业人员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进货渠道,建立农资商品出入库台帐。要进一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提示农民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及化学物质,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规定。要进一步强化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组织开展绿剑执法系列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和违禁药物行为,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率100%,违禁药物的收缴销毁100%。
二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检测,目标是生产环节,实行生产基地检测,这样在田间抽样检测过程中,一旦发现禁用农药,可以在进一步检测后作出及时处理,而对限用农药则可采取指令推迟收获上市的办法,减少生产者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建议政府加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的资金和检测经费投入,形成定性加定量的分析检测能力,满足日常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要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根据农事,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继续对蔬菜、茶叶、瓜果及畜禽等领域的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产品质量控制制度、生产记录建立情况,包装标识、生产环境、仓贮及农业投入品特别是重点监管的农药、兽药、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使用情况开展日常巡查。通过检查督促业主落实有效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防疫档案,并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对发现问题及时提交整改,对教育不改的按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行政处罚。 (作者系市农业局局长)

本版摄影 陈林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