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籍民工踏上重建家园的归途
5月19日,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大厅提前发放执行款,以解川籍民工燃眉之急,体现了法院与灾区人民众志成城、共渡难关的真挚情感。
5月16日,河南籍包工头王某、马某向市人民法院反映,某建筑工程公司尚欠他们工程款184133元及应退工程质量保证金50000元,合计234133元。由于拿不到这笔钱,王某、马某无力支付手下二十多名民工工资。而这些民工绝大部分是四川人,更有一部分是来自地震灾区的民工,他们急需这笔钱赶回老家抗震救灾。
市人民法院领导了解到情况后,一方面动员灾区民工立即回家投入救灾工作并保证尽最大努力确保执行到他们的工资,另一方面要求执行人员把该案的迅速执行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执行法官接到任务后,放弃了双休日,立即奔赴杭州寻找该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要求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该建筑公司于5月19日把执行款汇入市会计核算中心法院执行款专户,但是按照正常程序,执行款到法院还需要两三天时间,民工们仍无法立即拿到工资。
灾区亲人望穿秋水,救灾工作刻不容缓。为了使灾区的民工兄弟尽快回家,市人民法院多方筹集资金,在执行款未到法院账户的情况下,先行发放执行款234133元。19日下午,十多名灾区民工兄弟揣着工资,带着东阳人民的深情厚意,踏上了重建家园的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