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户:
社会保险工作是关乎国运民生的长期工程,运行多年来,得到了您的充分理解与积极参保。随着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与完善,为了确实保障您社会保险的权利与利益,市政府出台了《东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实施办法》,对本市社会保险的征缴管理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与规范。
《办法》中提出,由地税部门负责我市应征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这与现行的做法有所不一致。为此,2008年1月1日起,我们对自谋职业者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征缴流程进行改革。由于地税与劳动部门信息系统升级、对接等问题。这次改革会有一个一年左右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可能牵涉到您的改变是:1、新的缴款方式。一是现金缴款方式:在地税社保户(开户行:市工行,账号:1208040029064001056)存入社保部门确认的缴费金额,凭银行方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到吴宁地税分局(人民北路6号)办税大厅开票。为了您顺利缴费,上述事项请在同一天完成;二是POS机缴款方式:为了方便自谋职业者缴费,在吴宁地税分局大厅安装了POS机,纳税人可持不同的银行卡通过POS将费款划入专户,凭POS机打印的票据开票。2、己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存折缴费户,暂停使用,是否续用,待地税与劳动部门系统成功对接后另行通知。3、养老保险费暂按年收取。新参保人员,从参保当月起缴费,医疗保险费的收缴期限维持不变,请各参保户按法定期限及时交缴,逾期将产生滞纳金。本次调整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东阳市地方税务局
东阳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八年元月二日